华绿生物(300970)_公司公告_华绿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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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议了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前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就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和询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谢 南(签字):

李政明(签字):

吴小平(签字):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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