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_公司公告_关于对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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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09 号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先生提议,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8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34.2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5,835万股。你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0.84%,余养朝配偶阮秀莲持股比例为8.30%。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核查并作出说明:

1.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5.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增长9.80%。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详细补充说明制定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2.请你公司结合IPO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负债及营运资金需求、

资本支出计划、货币资金余额等方面,补充说明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养朝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39.14%的股份,股权集中度较高,请说明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现金分红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请补充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时间、公司筹划及决策过程、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完备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4.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是否存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体采访的情况;如存在,请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向特定对象泄漏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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