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
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董事,且与公司就其董事职务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6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受其它福利待遇,该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年度实际完成销售收入、利润情况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最后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二、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也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