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_公司公告_华绿生物: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华绿生物: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及重点工作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复杂形势,公司上下一心、共克时艰。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划定的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所需农产品供应的政策,仅在春节期间停工3天,2020年1月27日即开始复工复产,2020年基本保持满产状态。公司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次向社会各界捐助现金、物资用于抗击新冠疫情。

2020年,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0,959.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50.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35.8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7.6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16,472.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783.81万元。

2020年是对公司来说意义重大的一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于2020年10月29日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通过,并于2021年4月12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将以此新股发行上市为契机,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整合公司现有科研技术、管理、销售、采购等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全国市场业务布局。在保持金针菇为主的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公司还注重培育新的食用菌品种,并尝试拓展下游食品加工领域,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将根据市场容量和地域市场特点,继续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巩固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

1、开发工厂化栽培食用菌新品类产品

报告期内,华骏生物年产2500吨鲜品舞茸项目建成投产,这是公司继金针菇、真姬菇后又一规模化量产的食用菌品种,华骏生物的投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品类,有助于公司形成以金针菇为主、多品种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2、积极推进新项目建设,促进公司规模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华蕈农业真姬菇项目、华盛生物真姬菇一期项目立项并开始规划建设,预计在2021年上半年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全资孙公司重庆市南川华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川华绿着力于拓展公司重庆生产基地规模。2021年,公司将持续推进重庆生产基地新品种和产能扩张的工作。

3、加强品牌营销、强化渠道建设、提升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鲜品连锁超市、新零售、餐饮等渠道发展迅速,尤其是2020年疫情影响下,消费者从超市采购蔬菜的比例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品牌营销,致力于从行业品牌向消费品牌转化;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开拓连锁商超、新零售、餐饮等直销客户,加强产品在终端消费者的品牌覆盖。目前公司产品已经进入美团买菜、钱大妈、海底捞等平台。

4、继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入研究菌种种性、研发培育高产菌种,并进一步优化调整工艺、改良培养基配方,研发内容包括菌种选育技术研发、液体菌种生产技术研发、食用菌培养基质研发、工厂化环境控制研发、生产流程自动化研发、新食用菌品类技术研发等,形成了成熟的食用菌生产技术体系并在生产实践中广泛运用,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

5、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建和谐社会

公司始终秉承诚信为本的宗旨,一直以生产绿色健康的产品造福人类为己任。公司在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从严治企,自觉遵纪守法。加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大力发展绿色企业,增大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创造就业机会,为社会发展和安定尽职尽责。公司总部的基地扩建及子公司基地的建设,为基地附近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当地老百姓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疫情期间,公司不仅积极复工复产保供稳价,还向社会各界捐钱捐物用于抗击疫情。社会责任始终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意识,公司

将继续把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召开的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及真实性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7-9月份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签署华绿现代化农业食用菌工厂化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拟签署珍稀食用菌工厂化种植及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尽责的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及真实性的议案》。

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7-9月份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签署华绿现代化农业食用菌工厂化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拟签署珍稀食用菌工厂化种植及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的

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或建议;对公司内控建设、财务审计、风险防控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对规范公司经营,维护公司及广发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2021年度工作展望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规范经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运作体系。

2、继续加强内控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加强董监高培训,提高规范意识,提高管理效率。

3、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4、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