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_公司公告_华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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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将职工食堂承包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养朝和董事余丽钦之姐妹余丽花,并按就餐人次向食堂承包方支付餐饮费用。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余丽花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300万元。

(二)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具体情况

公司2020年实际向关联方余丽花发生的交易额为2,246,461.2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余丽花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养朝及董事余丽钦之姐妹。余丽花从事个体食堂承包。关联交易内容为承包公司职工食堂并以协议价收取餐费,签订承包合同。公司2020年实际与关联方余丽花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合计2,246,461.20元。目前职工食堂经营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损失,亦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主要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余丽花所经营的食堂采购员工餐。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为参照当地企业采购标准均价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日常性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额度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职工食堂承包是公司经营所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华绿生物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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