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_公司公告_华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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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绿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4.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319.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0.9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情况

根据《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期
1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一厂技改项目”)10,978.0010,978.009个月
2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二厂技改项目”)18,990.0018,990.0012个月
3年产3万吨真姬菇项目42,785.0030,960.3121个月
合计72,753.0060,928.31-

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中含有部分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资产暂时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资金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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