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13.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3.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累积投票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14.01 | 选举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2 | 选举高绍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3 | 选举马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4 | 选举周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5 | 选举KEVIN GUO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5.01 | 选举姚荣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2 | 选举刘胡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3 | 选举和国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公司独立董事(含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13需逐项表决,议案12、议案13.01和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5-10、14-1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4-15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其中议案14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议案15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董秘办。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方为有效。来信请寄: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6501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许玲
电话:021-62321125;传真:021-62321125;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
13.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13.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4.01 | 选举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2 | 选举高绍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4.03 | 选举马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4 | 选举周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5 | 选举KEVIN GUO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5.01 | 选举姚荣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5.02 | 选举刘胡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5.03 | 选举和国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2、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3、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请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附件二: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957;投票简称:贝泰投票。
2、投票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