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5-008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嘉亨家化”)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所已经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目前容诚所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容诚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执业人员素质较高,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够较好地保护投资者。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容诚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订相关业务委托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
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彬,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嘉亨家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嘉亨家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耀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嘉亨家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彬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具体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李建彬 | 2024年9月10日、11月19日 | 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 厦门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 就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刘耀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近三年内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含税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容诚所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估,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在前期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7名董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文件。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