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300951)_公司公告_博硕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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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徐思通先生(董事长)、史新文先生、王琳先生;

独立董事:黄浩先生、赖晓凡先生、黄华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杨传奇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及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徐思通先生(主任委员)、赖晓凡先生、史新文先生;审计委员会:黄浩先生(主任委员)、黄华先生、杨传奇先生;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赖晓凡先生(主任委员)、徐思通先生、黄华先生。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史新文先生;

副总经理:王琳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琳先生;

财务总监:周丹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王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755-84567276

传真:0755-89375356

电子邮箱:terry.wang@bsc-sz.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号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洪秀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洪秀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洪秀玉

联系电话:0755-84567276

传真:0755-89375356

电子邮箱:zqb@bsc-sz.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汤胜先生、施君先生、李佳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胜先生、施君先生、李佳霖先生、王士超先生、周永林先生、杨青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简历史新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8月,EMBA在读。曾任职于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博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史新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1,548股。除上述情况外,史新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琳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4月,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潍坊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博硕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19,564股。除上述情况外,王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丹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6月,研究生学历,EMBA在读,高级会计师,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广东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实践导师。曾任职于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潍坊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成都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博硕精密(香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博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周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960股。周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洪秀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7年8月,本科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法务专员;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洪秀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洪秀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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