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英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65号文《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7,133.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14.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119.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361.24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223.8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370.20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21,648.5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370.20万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51,119.1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234.92 |
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 1,377.42 |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2,361.24 |
其中:1.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1,648.51 |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14,208.28 |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0.00 |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460.00 |
6.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44.45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8,757.87 |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0,370.20 |
其中:专户活期存款 | 10,370.2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说明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13152000000523219 | 已注销 | 0.00 | 活期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1010290000000445 | 正常 | 58,763,822.20 | 活期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 80800188000252792 | 已注销 | 0.00 | 活期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2400000007835 | 正常 | 44,938,159.43 | 活期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公司赎回理财产品4,800.00万元,2024年度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241.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0.00万元,累计现金管理收益为1,377.42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账。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51)。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15,795.4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共同存放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中,“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回后,目前该账户存放的仅为超募资金,尚未注销。“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8,226.04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该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公告编号:
2023-044)。
鉴于公司“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80,266.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节余募集资金1,100,479.48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该募集资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公告编号:2023-025、2023-03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对“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8日调整至2025年5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晏璎 | 陈城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119.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316.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 | 19,002.84 | 100.01 | 2023年05月18日 | 1,462.84 | 不适用 | 否 |
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 | 否 | 6,500.00 | 6,500.00 | - | 1,285.53 | 19.78 | 2025年05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4,500.00 | 4,500.00 | - | 3,568.42 | 79.30 | 2022年05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 | 12,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000.00 | 42,000.00 | - | 35,856.79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8,190.00 | 8,190.00 | 0 | 5,460.00 | 66.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190.00 | 8,190.00 | 0 | 5,460.00 | - | |||||
合计 | 50,190.00 | 50,190.00 | 0 | 41,316.7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对“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8日调整至2025年5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24)。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1)。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9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3)。 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账。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51)。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208.28万元(公告编号:2021-008)。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告编号:2022-030)。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15,795.4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8,226.04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该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节余 募集资金1,100,479.48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该募集资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公告编号:2023-025、2023-031)。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计划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