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_公司公告_华骐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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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三项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1、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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