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_公司公告_华骐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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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等事项。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等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徐向新:

2022年1月26日

独立董事:

张 力:

2022年1月26日

独立董事:

黄治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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