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_公司公告_华骐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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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

2021-03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

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1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号),自2021年

日起,公司对PPP等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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