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_公司公告_华骐环保: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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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安徽工业大学产学研合作的费用市场价10.00/2.94
安徽工业大学印刷厂办公用品印刷费用市场价3.00/0.62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承2018年宿州埇桥区农村饮用水安全现固提升DBO建设项目的收尾验收工作市场价3,000.00/863.08
房屋出租马鞍山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出租方将一间房屋出租给关联人市场价0.30/0.30
合计3,013.30/866.9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安徽工业大学产学研合作的费用2.9450.000.1194.12不适用
安徽工业大学印刷厂办公用品印刷费用0.622.000.0269.00不适用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承接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299.81800.001.4862.52不适用

未执行完的金额

未执行完的金额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承建2018年宿州埇桥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DBO建设项目的收尾验收工作863.081,500.000.5142.46不适用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公司承建的五河县乡村污水治理项目未执行完毕发生的金额6,549.4210,000.0012.1034.51不适用
房屋出租马鞍山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出租方将一间房屋出租给关联人0.300.310.113.23不适用
合计7,716.1712,352.3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发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发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在今后的关联交易预计过程中审慎评判,尽量避免较大差异。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安徽工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魏先文开办资金:61,68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与本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

2、安徽工业大学印刷厂

法定代表人:张太生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安徽工业大学下属非法人单位。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工大印刷厂总资产 265.78万元、净资产196.3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73.47 万元、净利润 18.0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冠红注册资本:2,5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天都新城21栋9号门面房主营业务:环保科技研发,环保基础设施设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参股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县中车总资产 11,355.74万元、净资产3,480.0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海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15层

主营业务:城乡供水、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网(含泵站等)、中水回用、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环境治理项目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参股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泽环境总资产237,525.62万元、净资产17,153.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884.32 万元、净利润-5,864.5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闻名

注册资本:7,592.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潼河路北段污水处理厂院内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对污水厂及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环保设备销售;城镇水域治理服务;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参股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五河中骐总资产31,053.88万元、净资产 9,245.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0万元、净利润6.7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宏伟

注册资本:653.3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商务咨询。(以上不含投融资咨询,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丰盈管理总资产 655.37万元、净资产649.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3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上述工程施工、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出租资产、资金结算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签订相应合同并进行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或招标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签订相应合同并进行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

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骐环保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发 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元证券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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