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
2021-01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
月
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4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行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满足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建设需要。五河城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