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_公司公告_华骐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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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

2021-00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露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监事会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战略、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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