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2025-04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
月
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415,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2,45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353,048.4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3,735.30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 22,784.11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0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0 |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521.91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 570.72 |
募集资金2025年6月30日应结存余额 | 0 |
募集资金2025年6月30日实际结存余额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2025年
月
日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储金额(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 1306020829300177227 | 12,000.00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 10010078801100001486 | 10,00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 | 555900027310704 | 3,811.36 | 已销户 |
合计 | 25,811.36 | 0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35.30万元,与上表中初始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改变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735.3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88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84.11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否 | 12,000 | 12,000 | 0 | 11,227.73注1 | 93.56% | 2021年4月30日 | 212.28 | 是 | 否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 否 | 10,000 | 10,000 | 115.88 | 9,821.08注2 | 98.21% | 2024年4月30日 | -3.16 | 否 | 否 |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 否 | 13,000 | 1,735.30 | 0 | 1,735.3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000 | 23,735.30 | 115.88 | 22,784.11 | -- | -- | 209.1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35,000 | 23,735.30 | 115.88 | 22,784.11 | -- | -- | 209.1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适用 |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本年度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受市场供需变化、政府投资减缓、部分订单交付延迟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投产后,订单未达到规划产能,产能利用率较低,进而效益未达预期水平。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作为项目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560.12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①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的结余资金8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5年6月11日,公司已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的结余资金642.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
2021年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已投产,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
878.2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永久补流前的累计投入金额为11,227.73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93.56%,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后续将在永久补流资金转入的账户中逐步支付;
注2:2024年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投产,截至2025年6月11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642.48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永久补流前的累计投入金额为9,821.08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98.21%,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后续将在永久补流资金转入的账户中逐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