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上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促进激励对象勤勉开展工作,进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全体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行为表现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五、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归属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1、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毛利 | 净资产收益率 |
指标权重:60% | 指标权重:20% | 指标权重:20% | |
第一个 归属期 | 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2026年度毛利不低于1亿元 | 202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0.5% |
第二个 归属期 | 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2027年度毛利不低于1.1亿元 | 202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0.8% |
第三个 归属期 | 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2028年度毛利不低于1.2亿元 | 202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
归属业绩考核指标 | 指标权重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P) |
营业收入增长率(X) | 60% | 本指标业绩达成,X=1 本指标业绩未达成,X=0 | P=X*60%+Y*20%+Z*20% |
毛利(Y) | 20% | 本指标业绩达成,Y=1 本指标业绩未达成,Y=0 | |
净资产收益率(Z) | 20% | 本指标业绩达成,Z=1 本指标业绩未达成,Z=0 |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也可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但相应调整需报上级审批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
2、“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3、“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过程中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或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行为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中不应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同行业及对标企业的选取
同行业公司按照中上协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标准划分,对标企业选取与公司相似的A股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或对标企业样本中若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可比或出现偏离幅度较大的样本极值时,相关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则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剔除或更换相关样本;业绩指标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选取境内20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公司的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1 | 600008.SH | 首创环保 | 11 | 603817.SH | 海峡环保 |
2 | 300070.SZ | 碧水源 | 12 | 301127.SZ | 天源环保 |
3 | 300388.SZ | 节能国祯 | 13 | 600187.SH | 国中水务 |
4 | 600874.SH | 创业环保 | 14 | 688057.SH | 金达莱 |
5 | 300422.SZ | 博世科 | 15 | 300774.SZ | 倍杰特 |
6 | 300664.SZ | 鹏鹞环保 | 16 | 300961.SZ | 深水海纳 |
7 | 300437.SZ | 清水源 | 17 | 603797.SH | 联泰环保 |
8 | 300425.SZ | 中建环能 | 18 | 301372.SZ | 科净源 |
9 | 300692.SZ | 中环环保 | 19 | 688096.SH | 京源环保 |
10 | 603759.SH | 海天股份 | 20 | 605081.SH | 太和水 |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良好及以上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 | 100% | 6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P)×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结果反馈和申诉处理在接到申诉后原则上两周内完成。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且至少保存三年。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