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10证券简称:瑞丰新材公告编号:
2025-04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该等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为20,000万元加上述利息收入总额,预计产生利息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直至相关资金使用完毕为止,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
月
日。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
月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9.36万元及其他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02.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
月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
1 |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 34,224.00 | 34,000.00 | 1,812.73 |
合计 | 34,224.00 | 34,000.00 | 1,812.73 |
注: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已变更为“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
1 |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 13,500.00 | 13,000.00 | 3,340.02 |
2 |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3,500.00 | 3,500.00 | 3,603.67 |
3 |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 21,000.00 | 21,000.00 |
4 |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100,000.00 | 20,000.00 | 18,663.95 |
5 |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683.36 | 12,683.36 | 14,215.98 |
6 |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100,000.00 | 32,187.27 | 8,116.02 |
7 |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 | 50,000.00 | 10,852.10 | 3,763.73 |
注:
①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序号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已变更为序号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
②序号
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公司超募资金70,183.36万元扣除已制定用途的57,500.00万元后的余额,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际投入序号
金额为超募资金尚未制定用途本金12,683.36万元和超募资金存放至该账户(账户号为9550880214574100993,现已注销)累计利息1,532.62万元,共计14,215.98万元。
③序号6“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
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4,774.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2,187.27万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及“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原因鉴于“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该等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为20,000万元加上述利息收入总额,预计产生利息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直至相关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二)“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延期的原因“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是在新乡市大召营集聚区内(即公司本部)对原有设施进行环保和安全技术改造,对公用工程、仓储中心、职工餐厅、宿舍、研发中心等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智能改造,对重烷基苯磺酸盐和无灰分散剂生产线进行绿色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含配套烷基苯生产装置)和
万吨无灰分散剂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绿色改造。该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
月
日,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于2022年第三季度已通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二期建设正在进行中。
公司根据市场开拓情况及现有产能利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同步建设“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仍在新乡厂区,建设内容为对工业园区内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环保、节能、降碳和智能化技术改造,范围为年产
万吨硫化烷基酚钙(含配套PDF-1生产线)、年产
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年产
12.5万吨ZDDP、年产
万吨无灰分散剂、年产
0.08万吨烷基硫代氨基甲酸钼、年产
0.98万吨酸性磷酸酯、年产
1.3
万吨粘指剂、年产
万吨烷基水杨酸钙(含配套PDF-3生产线)、年产
1.2
万吨烷基苯、年产
万吨硫化异丁烯、年产
万吨酯类油系列产品、年产
0.4
万吨金属减活剂、年产
36.22吨复合剂等生产线及上述生产线的分析、试验、检验、原辅配套设施设备及公用工程,其中,一期年产
1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项目于2024年第四季度通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其他项目正在建设中。
为了更好地协调平衡市场需求、客户拓展与产能规划,提高建成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效益,根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及项目进展,对“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与“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中部分相同的产线进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故拟将“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2 |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夯实和完善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该等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为20,000万元加上述利息收入总额,预计产生利息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直至相关资金使用完毕为止,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
月
日。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年产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
月
日。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增加及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受多方因素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