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_公司公告_日月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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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陶捷先生、孟利民先生、潘丽芳女士、尹玮先生、朱前蓉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上述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陶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孟利民先生、潘丽芳女士、尹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前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尹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工 蔡小培 万晓民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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