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_公司公告_日月明: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1981年

日月明: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0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6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车苗苗,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系独立复核,因事务所可能轮换视为未确定),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确定。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作为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致同所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其2020年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据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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