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月明”)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以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及时召开了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0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监事会三名成员均亲自出席,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各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0年3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 | 2020年5月27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 2020年8月1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
4 | 2020年9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1-6月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5 | 2020年12月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围绕公司的经营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监事会以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