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9 号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至1月19日,你公司股价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107.35%,期间两次出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招股说明书》显示,你公司主要从事轨道安全测控设备生产、销售,以及轨道测控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客户包括国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61.69%、87.22%。
(1)请补充列示2020年公司对国铁集团、中国中铁等主要客户销售收入,说明公司2020年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的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如适用)。
(2)2021年1月4日,国铁集团全路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计划铁路投产新线3,700公里,较2020年下降7.5%;预计2021年铁路新线开通里程,特别是高铁里程降幅在40%~50%之间。请说明2021年铁路基建、铁路装备相关投资同比下滑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 《上市公告书》显示,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354.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1,880.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03%。
(1)请结合铁路设备制造行业整体环境、新冠疫情影响、主要客户、在手订单等,详细说明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是否会持续,并充分提示业绩下滑风险。
(2)请结合你公司市场竞争情况、生产经营和业绩表现,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3.请结合媒体报道、投资者咨询等涉及的内容,进一步核实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若有,请及时披露或进行针对性的澄清说明。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