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38证券代码:835752 证券简称:日月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2018年8月20日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履职的工作底稿及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独立董事应当
妥善保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