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752 证券简称:日月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2月3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2017 年4 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自
(三)变更原因
2017 年6月12 日起实施。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针对 2017 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将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通知,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