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_公司公告_日月明: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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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9

公告编号: 2018-009证券代码:835752 证券简称:日月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在行业内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原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定向发行不超过260万股(含2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5元,其中向张志刚定向发行47000股(限售股),向李志文定向发行10000股(限售股)。同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与发行对象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因此李志文与张志刚分别与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书》,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陶捷、谭晓云签署了《补充协议》。协议中规定了具体回购事宜,认购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若出现离职或其他触发回购事项的原因,应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

人陶捷、谭晓云以按该次股票发行认购金额加同期存款利息转让公司的股份。

2017年1月1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相关限售事宜。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谭晓云已承诺放弃行使此次回购权,经过与被回购方协商,陶捷先生同意回购上述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

2018年10月,李志文因病去世,由尧雪华继承 1666 股,合计持股6666股;儿子李想继承1667股,女儿李梦继承1667股。根据上述事实情况,继承完成后,李志文配偶尧雪华女士多次希望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陶捷先生回购其本人及子女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晓云已承诺放弃行使此次回购权;李志文作为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非常感谢李志文在公司所做的贡献,也一直通过多种方式关怀李志文的家庭。为此,在统筹考虑其家庭困难的现状基础上,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捷拟回购尧雪华、李想、李梦持有的公司股票。

2018年3月,张志刚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辞职,并同意陶捷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和谭晓云已承诺放弃行使此次回购权;为感谢其在公司的贡献,经过双方协商认可,陶捷拟回购张志刚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回购前后持股变化

回购前回购后
姓名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姓名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尧雪华66660.0111尧雪华00
李想16670.0028李想00
李梦16670.0028李梦00
张志刚470000.0783张志刚00
陶捷11,600,00019.3333陶捷11,657,00019.4283

四、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陶捷先生的个人资金。

五、回购股份手续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表决情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提示

根据《认购协议书》、《补充协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细则》的规定,在综合考虑被回购方各自经济状况和家庭条件的基础上,回购的每股价格存在高于协议约定价格以及回购(李志文继承人、张志刚)所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一致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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