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_公司公告_宝丽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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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上午9:3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8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171号),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4,235.99万元和3,646.21万元,合计净利润7,882.20万元,超出2023年、2024年累积承诺净利润7,800.00万元,业绩承诺达标,不涉及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172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认为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约定,且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依据,是合理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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