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_公司公告_山科智能:关于受让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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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关于受让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承诺的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科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刘弢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嘉兴临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临昌投资”)于2025年3月29日签订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刘弢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24,3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581%)以协议转让方式转给临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弢)》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临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受让方承诺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内容

鉴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弢先生拟向临昌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24,3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581%)(以下简称“本次转让”),临昌投资作为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关于临昌投资的减持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临昌投资自山科智能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

二、备查文件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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