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2、债券代码:123244;
3、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28.69元/股;
4、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20.35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21号”文核准,于2024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0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4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8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松原转债”,债券代码“123244”。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松原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14.661万股。此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6,188,700股增加至226,331,260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松原转债”转股价格为28.7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8.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5日起生效。具体
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N)=(28.69-0.20)/(1.00+0.40)=20.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