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_公司公告_松原安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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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041债券代码:123244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226,357,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5,271,430.2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6,900,011股。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44、债券简称:松原转债)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5月28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26,358,507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6,358,507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5月28日的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增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6,358,507股(截至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5月28日),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6,901,909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2*****196胡铲明
202*****569沈燕燕
308*****387南京明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5年6

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13,233,23250.02%45,293,292158,526,52450.02%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125,27549.98%45,250,110158,375,38549.98%
3、股份总数226,358,507100.00%90,543,402316,901,909100.00%

注1:股份变动情况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数,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

2.变动前股份为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5月28日股份;

3.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316,901,909股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为0.8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44,债券简称:松原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咨询联系人:张毕峰咨询电话:0574-62499207传真:0574-62495482

九、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有关文件。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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