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039债券代码:123244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铲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3,037,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44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9,10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的74.7068%;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32,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029,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32,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2%。
(3)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3,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9%;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胡铲明先生、沈燕燕女士、南京明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68,75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20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2,780,6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8%;反对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72,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39%;反对2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2%;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780,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7%;反对256,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7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02%;反对25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49%;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632,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2%;反对403,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2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595%;反对403,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5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1,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3,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43%;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1,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3,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43%;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95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
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0%;反对8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傅羽韬、王曼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