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300892)_公司公告_品渥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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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0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652号10号楼308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牧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04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数量,下同)的69.7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8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4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575,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328,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6,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9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9%;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0%;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9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9%;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0%;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8,9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9%;反对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9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93%;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0%;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9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7%;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7%;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2%;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9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7%;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7%;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2%;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志杰、孙悦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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