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5-29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周鹏伟先生、赵东辉先生、叶文国先生、吴芳女士、丁岚女士;同意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颜国彬先生、黄明先生、翟登云先生。前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查意见。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潘克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备查文件: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周鹏伟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历,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A类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团队)、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第十届、十一届福建省三明市政协委员。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2015年5月至今,就职于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日,周鹏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33,514股,除上述任职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东辉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在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B类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创业团队成员,三明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福建省优秀企业家。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品质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上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兼任深圳市电源技术学会第二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日,赵东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叶文国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税务师、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康佳集团,担任财务经理;2002年5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宇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上
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22年2月,兼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至今,兼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10月至今,兼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日,叶文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克辉先生,197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水工专业本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硕士。曾就职于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特种公司、清华大学继续学院、芬兰西纳克商务咨询公司、清科紫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迪清洁能源集团、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兼任济南启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以及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入职公司,2023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日,潘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芳女士,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历。1989年9月至1992年12月,就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支公司国外业务科,担任职员;1993年1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办事处主任、支公司副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中国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8月-2008年3月,筹备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吴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岚女士,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英语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3年就职于上海市嘉定区政府招商办
任副科长职位;2013年至2014年就职于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2014年至2016年上海嘉定嘉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6年至2017年就职于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任副秘书长;2017年至今就职于武岳峰科创,任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日,丁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颜国彬先生,1980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法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中级经济师。2002年8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科五级检察官,2005年5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历任稽查一处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会计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三处副处长。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任机构发展服务处处长。2022年7月至今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日,颜国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明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2010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现任其非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截至本日,黄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翟登云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历。2011年10月至2014年10月,就职于美国能源部阿贡实验室,任博士后;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任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清华大学深
圳国际研究生院,任副教授;2023年4月至今,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日,翟登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