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的影响为: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90,853.97元,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47,677.12元。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同时参考同类型业务对其他应收款预计损失率情况,公司其他应收款新增“营销推广业务垫付款组合”,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其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估计。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其他应收款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账龄分析法 |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其他应收款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营销推广业务垫付款组合 | 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该组合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该组合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账龄分析法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的影响为: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90,853.97元,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47,677.12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