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_公司公告_回盛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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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卫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金斌先生、李硕先生、韩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凯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王庆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获宝、曾振灵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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