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技术服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技术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服务总监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董事会实际聘任的情况为准。
服务总监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董事会实际聘任的情况为准。 | 级管理人员以董事会实际聘任的情况为准。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准。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