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_公司公告_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瑞吉酒店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4月14日

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瑞吉酒店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4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瑞吉酒店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30,936.6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61%,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64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为建设“圣元厦门瑞吉酒店项目”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圣元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圣元文旅”)于2025年5月13日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海峡银行厦门分行”)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其中厦门银行作为牵头行贷款6亿元;海峡银行厦门分行贷款2亿元,赣州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贷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180个月。为保障前述《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全资子公司厦门圣元文旅与厦门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作为抵押。同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圣元”)就上述固定资产借款事项与厦门银团分别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圣元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厦门圣元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4月14日

3.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宅社387号

4.法定代表人:朱恒冰

5.注册资本:43337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酒店管理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7,294.4637,510.09
负债总额1357.031577.49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1357.031577.49
净资产35,937.4235,932.60
项目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27.04-4.83
净利润-27.04-4.83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3、债务人:厦门圣元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2025)厦银闽银团合字第001号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金额及期限: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各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元整】的贷款资金,以及借款人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银团成员行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玖亿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30,936.6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6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58,364.0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61%。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厦门圣元文旅与厦门银团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5)厦银闽银团合字第001号);

(二)厦门圣元文旅与厦门银团签订的《银团贷款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2025)厦银闽银团合字第001号-DYHT1);

(三)公司与厦门银团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2025)厦银闽银团合字第001号-BZHT1);

(四)莆田圣元与厦门银团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厦银闽银团合字第001号-BZHT2);

(五)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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