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_公司公告_蓝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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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周亚娜、吕虹、曹春雷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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