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
条目 | 内容 | 条目 | 内容 | |
1 |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四条 (新增条款,后续章节及编号顺延) | 党组织设置: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公司党组织。 符合条件的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组织。 | ||
2 | 第一百五十五条 (新增条款,后续章节及编号顺延) | 党组织的作用: 公司党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公司党组织书记列席经理层以上会议,鼓励不是党员身份的企业经营管理层、青年职工参加党组织会议和活动。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
条目 | 内容 | 条目 | 内容 | |
董事会、经理层研究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应当听取党组织意见建议。 | ||||
3 | 第一百五十六条 (新增条款,后续章节及编号顺延) | 党务工作力量配备和经费保障: 公司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据实在所得税前列支。 上级党组织拨返的党费、奖补的党建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在办公场所中保障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公司明确专人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 |
除以上新增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