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_公司公告_蓝盾光电: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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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13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永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3,718,6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58,4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260,1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1,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1,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00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00 《关于公司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提案3.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3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0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提案3.10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86,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张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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