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_公司公告_蓝盾光电: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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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蓝盾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宗云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海东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2年3月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重点讲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1月)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 “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不适用
2.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不适用
3.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4.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5.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6. 公司对相关失信行为制定相应约束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7.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未出现需履行承诺相关情形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原保荐代表人石天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蓝盾光电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华龙证券决定委派胡海东先生接替石天平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后续对蓝盾光电的持续督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021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下: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缴付了罚没款; 2、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完善调整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 3、对中止项目进行了复核工作; 4、重新梳理了投行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6、开展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7、问责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宗云 胡海东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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