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经公司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原披露公告中部分内容录入错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全体独立董事:周亚娜、吕虹、周考文
更正后:
全体独立董事:周亚娜、吕虹、曹春雷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正后)》。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今后公司将严格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