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盾光电”)于近日单笔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13%,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政府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蓝盾光电 |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配套补助 | 现金 | 150.00 |
关于下达2024年度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铜
科[2025]17
号)
是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全部与收益相关。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批文。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