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刘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刘璞持有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3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刘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璞持有公司股份9,23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刘璞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份6,5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869,930股)的5.00008%。
2025年3月14日,股东刘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617,902股)的0.0001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刘璞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14日 | 26.83 | 200 | 0.00011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刘璞持有公司股份9,23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617,902股)的4.999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璞 | 合计持有股份 | 6,593,600 | 5.00008 | 9,230,840 | 4.99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93,600 | 5.00008 | 9,230,840 | 4.9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总股本131,869,930股为计算基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合计转增52,747,972股,公司总股本由131,869,930股增加至184,617,90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总股本184,617,902股为计算基数。
2.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刘璞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璞)》。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刘璞)》;
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