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光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无节余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3.1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7,695.1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1,024.63 | 21,024.63 | 17,322.40 | 2025年3月31日 |
2 |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 | 25,070.04 | 2,703.72 | 1,762.69 | -- |
3 |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4,954.97 | 4,954.97 | 4,948.97 | 2024年12月31日 |
4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5 | 尚未明确投向 | 0 | 22,366.32 | 0 | -- |
超募资金项目 | |||||
1 | 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 12,207.19 | 8,539.68 | 8,464.00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6,438.31 | 26,438.31 | 26,438.31 | -- |
3 | 尚未明确投向 | 0 | 3,667.51 | 0 | |
合计 | 107,695.14 | 107,695.14 | 76,936.37 | -- |
注1:“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2:“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已将投资规模由12,207.19万元缩减为8,539.68万元并完成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注3:“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注4:调整后投资总额里不包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情况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 预计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1,024.63 | 17,621.32 | 5,818.96 | 1,587.08 | 0 |
注1:公司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5年3月17日到期,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包含尚未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15.16万元。
注2: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主要为募投项目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等,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为准;超出剩余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3:上述金额未经审计。公司“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考虑到公司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且还有部分款项尚未支付完成,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待公司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可在增强公司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塑造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并通过研发生产一体化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项目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