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_公司公告_美畅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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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主持人:董事长柳海鹰先生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272,561,20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82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272,561,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273%。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5,120,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5,120,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7%。

(三)上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是指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数额,为479,630,500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5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7%;反对4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11%;反对4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80%;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3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4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7,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278%;反对4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80%;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2%。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51,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8%;反对40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51%;反对40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41%;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57,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7%;反对39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6,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085%;反对39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4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2%。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61,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5%;反对39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003%;反对39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25%;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41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68%;反对3,121,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33%;反对3,121,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569%;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8,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7%;反对419,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8,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624%;反对419,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431,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729%;反对431,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6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36%;反对4,27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3%;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977%;反对4,27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27%;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08,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8%;反对42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8,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562%;反对42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80%;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8%。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9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0%;反对422,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84%;反对422,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24%;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19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94%;反对4,33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1%;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75%;反对4,33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684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19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94%;反对4,336,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14%;反对4,336,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809%;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199,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97%;反对4,33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34%;反对4,33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89%;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鱼武华律师、李居镁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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