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_公司公告_美畅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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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

特别提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175,086,609.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824,841.68元后,减去派发现金红利144,003,600.00元,股东权益内部结转增加3,685,112,461.62元,加上母公司期初的未分配利润262,141,827.9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58,512,457.79元,合并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01,455,898.66元。

3、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4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送红股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2024年内,公司实施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2,001,800.00元。若本次利润分红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再现金分红239,946,000.00元(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479,892,000为基数,最终分红时将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30,139.00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312,377,93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4.6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311,947,800.0072,001,800.00240,006,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5,523,035.031,588,613,716.391,472,913,348.78
研发投入(元)59,855,259.66119,369,082.9145,523,845.46
营业收入(元)2,271,102,614.474,511,934,715.533,658,245,441.4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901,455,898.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958,512,457.79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84,009,6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69,016,700.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84,009,6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24,748,188.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2.15%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2022、2023、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公司现金流充裕,不存在大额负债,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在2024年因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327,881,198.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四、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尽可能的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升公司分红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条件进行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2025年第三季度)分红时,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提条件

1、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分红上限

分红金额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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