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旅游(300859)_公司公告_西域旅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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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4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11: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市准噶尔路22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李新萍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代表股份72,87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18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9,758,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5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3,119,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4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1,350,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1,350,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4%。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6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0%;反对20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8%;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46%;反对205,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36%;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8%。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6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8%;反对20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3%;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79%;反对20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50%;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竞蓬律师、全奋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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