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_公司公告_协创数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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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06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初步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名耿康铭先生、林坤煌先生、潘文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平先生、胡琦先生、黄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福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产生

的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平先生、胡琦先生、黄福平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证明。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耿康铭先生,男,1974年10月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至2001年1月,历任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品质、采购、业务、制造课长;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先后担任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担任协创数据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董事;2021年3月至2024年7月,担任协创具身智能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宇讯云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同创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担任协创具身智能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2025年4月,担任海南康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担任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SINGAPOER) PTE.LTD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OOBOTIC INC董事;2024年2月至今,担任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4年5月至今,担任SHARETRONIC INC.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协创智慧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24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明创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耿康铭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康铭先生通过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277,829股,持股比例为20.47%,除此之外,耿康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坤煌先生,男,1963年11月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6月,担任正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1993年7月至1997年1月,担任金鼎证券承销部协理;1997年2月至2004年2月,担任倍利证券承销部副总经理;2005年2月至今,担任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09年12月至2016年7月,担任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林坤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潘文俊先生,男,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6年3月,历任富士康集团CCPBG测试工程师、CMMSG检测部课长、CMMSGRD&NPI专案经理;2006年4月至2016年7月,历任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4年7月,担任协创具身智能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宇讯云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同创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协创云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担任协创星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担任麦塔倍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协创宝德智能计算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潘文俊先生持有公司567,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平先生,男,197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担任上海市高登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4月至2007年6月,担任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6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思信律师事务所主任;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信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平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琦先生:男,1975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武汉市农林局;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担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5年9月,担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2010年9月至2013年2月,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3年2月至2015年4月,担任大成创新资本有限公司首席投资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雀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琦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福平先生,男,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学士、管理学硕士。1988年至1995年,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物价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业品成本价格审核科副科长、检查二科科长;1995年至1997年,就职于美国上市公司伟创力国际(FLEX),在伟创力电脑(蛇口)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1997年至2006年,就职于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担任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深圳市先科激光音响有限公司(先科集团AV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菲菲森旺资源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副总裁、创新能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至2018年,就职于深圳市鼎泓乘方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8年至2022年,就职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建办财务顾问;2023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四海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福平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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