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总股本由245,255,146股变更为343,357,20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5,255,146.00元变更为人民币343,357,204.00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以《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为前提。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245,255,146.00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343,357,204.0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5,255,146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3,357,204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日